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落实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广大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确保上传下达渠道畅通,人、财、物能根据需要迅速调度到位。
二、暂停人员聚集活动。自即日起,在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间,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举办新开盘或楼盘促销等群众聚集活动。
三、做好保洁消毒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做好楼盘销售中心以及由开发企业持有、经营或使用的商业、办公、地下停车场类物业的现场消毒防疫,不留死角。
四、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组织、督促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对从事清洁、接待等工作的,要根据需要配齐防护口罩、手套、雨靴等防护工具,并做好自身的清洁、消毒工作。
五、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来访人员的登记管理,有条件的应在销售中心出入口设置体温测量仪。销售中心和样板房要对来访人员进行人流限制,避免人流在同一时段过于集中。
六、认真排查内部人员。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立即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节前、前后的离、返情况,造册登记,及时提醒其加强疫情防范,做到相关信息动态更新。
七、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各房地开发产企业要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中心LED屏、销售人员朋友圈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市民科学防控、避免恐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恪守道德底线,教育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不为谣言提供传播平台。
八、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卫健部门的指导和要求,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管理区域内发生疫情或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如实汇报。
九、及时上报防控信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送至我局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国金,联系电话:18607398887)。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疏忽大意,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履行行业社会责任,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将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2020年1月27日